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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4〕100号)精神,结合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目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坚持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面向各类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发公益性岗位138个。经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隰县户籍,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的人员,不能报名。
坚持三年到期退出制度,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程序可连续签约2次外,其他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1日
报名地点: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①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交社区或村委失业一年以上有关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3份;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脱贫家庭页截图(盖隰县乡村振兴局公章);④农村脱贫劳动力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隰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3份;
7.《隰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见附件2)3份;
8.一寸红底相片4张;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五、招用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名资格。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另行通知,届时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服务相关内容。
4.成绩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通过“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公示名单。
5.体检
体检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用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招用人员招用资格。
7.招用与待遇标准
公示期满,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到期后退出。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8.岗前培训
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安置于重要岗位,主要安置在窗口服务、后勤服务和辅助性社会管理服务等岗位。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招用报名时间,在报名前做好报名时所需就业困难认定相关资料。(注:①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社区(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申请认定类别、公示时限、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认定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②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符合条件的,在《认定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
(2)本次招用的各类信息均在“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用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3)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报名及资格审查完成后,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通知参加考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7-6733146
附件:
3.2024年度隰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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