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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隰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04-14 来源: 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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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13)

关于隰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3月2日在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隰县财政局局长    王林祥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隰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税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不利影响,抓收入、盘存量,严格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总财力为166929万元,其资金构成: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94万元,返还性收入21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81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51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8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56万元,上年结余3103万元。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50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5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数2552万元。收支相抵,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8年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9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7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317万元。

占比较大的税种分别为:增值税完成2370万元,为预算的114.49 %,同比增长38.35%;城市维护税完成460万元,为预算的102.22%,同比增长1.54%;印花税完成1122万元,为预算的124.67%,增长了2倍。

主要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为:专项收入完成439万元,为预算的115.52%,同比增长2.5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27万元,为预算的53.16%,同比降低54.81%;罚没收入完成1628万元,为预算的3倍。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万元,为预算的9.1%,同比减少702万元。

(三)2018年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安排109717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中央、省、市下达专项拨款及转移支付补助增加4857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636万元,全县总财力变动为1669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5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4万元,结转下年2552万元,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62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15万元,为预算的110.38%;公共安全支出6372万元,为预算的189.81%;教育支出19936万元,为预算的109.09%;科学技术支出386万元,为预算的1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7万元,为预算的14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00万元,为预算的115.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93万元,为预算的196.36%;节能环保支出12110万元,是预算的3.6倍;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09万元,是预算的2.8倍;农林水事务支出49932万元,是预算的2.4倍;交通运输支出3717万元,为预算的152.39%;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577万元,为预算的114.0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77万元,为预算的102.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29万元,为预算的117.58%;住房保障支出6898万元,为预算的123.8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9万元,为预算的111.92%;债务付息支出811万元,为预算的100%。

经汇总,2018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515万元,为预算的8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为预算的96.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1万元,为预算的82.54%。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3695万元,为预算的264.49%。

过去的一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各项收入应收尽收,重点支出、脱贫攻坚、民生改善得到有力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大征管力度,狠抓组织收入建立了财税信息沟通、数据交流和情况通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关注入库动态,分析研判全县经济走势,先期提出应对之策。继续实施财政收入长效督导机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强化收入稽查,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强化收入稽查,做到了主体税种紧抓不放、地方小税不遗不漏、非税收入严格征缴、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保障改善民生。本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支出安排,努力提高支出时效,力争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效益。为2382户城市低保户拨付低保金1249万元;为6368户农村低保户拨付低保金2199万元;为351户农村五保户拨付 218万元;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拨付467万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90元补助资金,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配套20万元,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配套45.02万元,统筹城乡低保结余资金落实高龄老人养老补贴制度全年共发放高龄补贴57.57 万元,失能老人养老补贴 5.16 万元,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养老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助力脱贫摘帽。脱贫摘帽是我县最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转发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隰脱贫攻坚办[2018]24号),组织了一次绩效管理培训,并分别指导各资金使用单位及乡镇编制了各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转发了《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隰脱贫攻坚办[2018]25号),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年度资金分配情况进行了公示,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乡镇对所实施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同时,印发了《隰县统筹整合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管理办法》(隰脱贫攻坚组[2018]37号),对各部门职责予以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筹整合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2018年,整合各类各级涉农资金22892.32万元,为我县顺利“脱贫摘帽”做好了资金保障。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公共财政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绩效管理,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部公开了2018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严格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绩效目标”的原则,未设定绩效目标,不得安排预算。对设定绩效目标的支出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坚持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并作为绩效管理问责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编制采购预算,参加政府集中采购。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成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结构优化,财政改革蹄疾步稳、不断突破,财政管理逐步规范、绩效提升,各项收入应收尽收,重点支出、脱贫攻坚得到较好保障,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我县属典型农业县,经济基础薄弱,税源结构比较单一,仅有的一个规上企业正佳煤业有限公司前半年半停半产,运行不稳;二是增支项目繁多,导致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压力仍然较大;三是一些部门重资金分配,花钱不问效的情况依然存在。四是保障民生改善和脱贫摘帽的任务非常繁重,以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撑,加之政策性增支因素很多,全县的财政支出压力仍然很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做实打足财政收入;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既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不打折,着力解决好各项突出问题,为经济转型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三是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二)2019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27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85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3425万元。

20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11320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80万元,教育支出1399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1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90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43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50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2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6万元,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4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0万元,预备费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29万元其它支出631万元,上解支出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万元,上年结余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99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996.91万元,上年结余17386.59万元,预算支出27043.62万元,收支滚存结余18339.88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全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0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1万元。

三、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全力以赴抓收入。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新型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以提高收入质量为中心,依法加强税费征管,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巩固清费立税成果,看好重点领域、抓好重点行业、管好重点项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同时,建立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和收入征管激励机制,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综合治税模式,坚决依法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切实提高征管效率,打好财税增收攻坚战。

(二)千方百计促发展。一是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层次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继续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力支持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扶贫工程顺利实施,持续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对整合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对统筹整合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三是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四是继续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低保、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等群体的补助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五是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经费保障绿色通道,完善政府采购、资产审核、资金拨付流程,及时下达政法机关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转移支付资金,优先足额保障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将扫黑除恶三年专项经费需求与财政中期规划、上级转移支付、本级预算安排相结合,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六是“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动为载体,在财政工作领域和关键环节,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深入贯彻大讨论精神,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总结交流等活动,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通过活动提升业务能力,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以过硬的本领破解发展难题。

(三)强化措施促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推进预决算公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资产管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严格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充分利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全覆盖,并随同年初预算一并批复。健全和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大对重大政策、项目的绩效监控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绩效目标。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攻坚克难,积极作为,精准发力,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做出的各项决定,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

相关名词解释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县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其支出项目按功能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及其他支出等。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目的性强、专款专用。

4、“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6、转移支付(一般、专项):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规定资金使用范围的转移支付,要求专款专用。目前,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

7、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年度编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政府财务报表,财政经济状况分析。

8、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9、财政结转资金:是指结转的财政结余资金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来说,结转资金都是跨年度使用的。

10、财政结余资金: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1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

12、支出功能科目:是指反映政府管理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科目。分“类、款、项”三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13、支出经济科目:是指反映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的分类科目。分“类、款”二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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