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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14)
关于隰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4月14日在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隰县财政局局长 宋元元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隰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县域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抗疫经费足额到位,基本民生兜牢底线,重大战略得以保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4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78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13%,收入质量不高),非税收入完成4863万元。“十三五”首次突破“亿元”大关,为“十四五”顺利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占比较大的税种分别为:增值税完成2913万元,为预算的122%;企业所得税699万元,为预算的69%;城市维护税完成417万元,为预算的89%;印花税完成339万元,为预算的40%。
主要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为:专项收入完成526万元,为预算的11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803万元,为预算的143 %(主要是2020年土地复垦费入库1100万元);罚没收入完成282万元,为预算的26%。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495万元。
(二)2020年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安排119096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受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中央、省、市下达专项拨款及转移支付补助增加42578万元,县本级超收9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657万元,调入资金3657万元,全县总财力变动为1720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0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万元,结转下年5358万元(其中专款结转3321万元),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61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8万元,为预算的116%;公共安全支出5953万元,为预算的137%;教育支出20799万元,为预算的108%;科学技术支出190万元,为预算的1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60万元,为预算的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43万元,为预算的134%;卫生健康支出20171万元,为预算的147%;节能环保支出6680万元,为预算的14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564万元,为预算的197%;农林水支出43689万元,为预算的195%;交通运输支出1088万元,为预算的2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85万元,为预算的2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万元,为预算的1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74万元,为预算的70%;住房保障支出3787万元,为预算的1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3万元,为预算的288%;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1465万元,为预算的114%;债务付息支出1250万元,为预算的101%;金融支出5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经汇总,2020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412万元,为预算的70%,同比降低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7万元,为预算的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万元,为预算的80%。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7498万元。
过去的一年,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努力克服疫情对财政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各项收入应收尽收,重点支出、脱贫攻坚、民生改善得到有力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科学组织收入,扩大财力规模。为确保收入达到预期目标,我们与税务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了财税旬碰头、月分析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关注入库动态,紧盯收入进度,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积极培育新型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以提高收入质量为中心,依法加强税费征管,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巩固清费立税成果,看好重点领域、抓好重点行业、管好重点项目,做到了主体税种紧抓不放、地方小税不遗不漏、非税收入严格征缴、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2020年,我们在“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缓解支出矛盾。厉行节约,严控开支,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政策到期及一次性支出一律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削减,支出安排做到严格控制、量入为出。为631名城市低保户拨付低保金465.2万元;为4601名农村低保户拨付低保金2080.8万元;为333名特困人员拨付救助供养资金393.2万元;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拨付332.7万元;拨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6.13万元、拨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5.47万元;加大对教育、卫生投入力度。共拨付教育支出207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71万元,促进了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和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落实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疫情期间,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额保障”的原则,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325万元(其中专项防治596万元、县级729万元)。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完胜脱贫攻坚。我们深刻认识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收官年、交账年的紧迫性特殊性,坚持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如期完成各项工作。坚持“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坚持“四个不减”,政策支持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工作力度不减,帮扶力度不减,抓好了脱贫攻坚投入保障。2020年,共整合各级各类资金27029.49万元(其中:中央19540.76万元,省级4950.97万元,市级1000万元,县级1537.76万元),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规范财政管理。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绩效管理,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部公开了2020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继续深化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同步批复下达,提升绩效目标约束力。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制定出台了《县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行为,促进了网上商城健康、有序发展。探索推进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事前评审,做到了“先评审,后预算”,将预算事前评审工作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成为项目预算编制的必要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回顾过去的一年,财政部门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这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关心关爱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基础薄弱,税源结构单一;收支平衡矛盾突出,收入增长与支出增长反差强烈;随着政府债务逐步到期,还本付息偿还压力较大;保障民生改善和乡村振兴任务繁重,需要大量的财力,加之政策性增支因素很多,因此全县的财政支出压力仍然很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建党100周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1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党代会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编制收入预算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做实打足财政收入。
二是坚持过“紧日子”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要求,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量力而行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不打折,着力解决好各项突出问题,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三是坚持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项目预算必须设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审核、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坚持防控债务风险的原则。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有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二)2021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648万元,比2020年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78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4863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18184万元。其资金来源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48万元,中央、省市补助105400万元,上年结转203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582万元,教育支出2247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0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03万元,农林水支出226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5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5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6万元,预备费500万元,债务还本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98万元,其它支出14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98万元,上年结余2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747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492万元,预算支出19253万元,结余2239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全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万元。
(一)强化征管,积极推动财政增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稳增长、调结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新型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压实全年财政收入基数,科学制定收入计划,协调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与企业的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做好收入分析预测,做到主体税种紧抓不放、地方小税不遗不漏、非税收入严格征缴,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二)严控关口,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把加强“三保”作为当前财政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将“三保”支出控制在预算盘子内。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逐步建立“三保”长效保障机制,落实“三保”预算事中监控机制,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运转有序。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严把支出关,深入挖掘节支潜力,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资金到期收回,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紧要处,让每笔钱都发挥出最大效用。
(三)发挥职能,持续提升民生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四个不摘”,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稳定帮扶政策,分类调整优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持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进一步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教师队伍倾斜。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到人,特岗教师补助拨付到位,全县中小学公用经费切实到校,各类教育补助经费按时足额下达。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等制度。
(四)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保证预算管理业务更为规范、流程更为完备、控制更为严格。合理运用项目库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指导督促单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惠企利民。在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的基础上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更加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扩围增效,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深”绩效评价,做“精”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健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绩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谁采购、谁尽责、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开展政府采购评价工作,推动政府采购专业化高效化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全程在线、一网通办、留痕可追溯”,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攻坚克难,积极作为,精准发力,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做出的各项决定,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附:
相关名词解释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国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资源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其支出项目按功能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及其他支出等。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目的性强、专款专用。
4.“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6.转移支付(一般、专项):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文化旅游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教育文化旅游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规定资金使用范围的转移支付,要求专款专用。目前,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
7.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年度编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政府财务报表,财政经济状况分析。
8.财政结转资金:是指结转的财政结余资金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来说,结转资金都是跨年度使用的。
9.财政结余资金: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1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
11.支出功能科目:是指反映政府管理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科目。分“类、款、项”三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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