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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11)
关于隰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5日在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隰县财政局局长 宋元元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隰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争先、进位、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提高绩效管理,兜牢“三保”底线,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21年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31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4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870万元),为预期目标10648万元的116%,超收1668万元,比上年10141万元增长22%。
占比较大的税种分别为:增值税完成2542万元,为预算的87%;企业所得税728万元,为预算的107%;城市维护税完成290万元,为预算的79%;印花税完成180万元,为预算的50%。
主要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为:专项收入完成2112万元,为预算的401%(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库156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19万元,为预算的29%;罚没收入完成649万元,为预算的230%(主要是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入库444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679万元。
(二)2021年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安排118184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新增转移支付46843万元,县本级超收1668万元,一般债券收入4718万元,调入资金26万元,全县总财力变动为171439万元。上解支出168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0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8万元,结转下年19146万元(其中专款结转14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46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80万元,为预算的116%;公共安全支出5261万元,为预算的90%;教育支出18935万元,为预算的94%;科学技术支出128万元,为预算的2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66万元,为预算的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8万元,为预算的152%;卫生健康支出14440万元,为预算的110%;节能环保支出7656万元,为预算的18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78万元,为预算的178%;农林水支出33932万元,为预算的155%;交通运输支出5344万元,为预算的14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1万元,为预算的1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73万元,为预算的8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48万元,为预算的187%;住房保障支出5176万元,为预算的14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3万元,为预算的139%;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1737万元,为预算的122%;债务付息支出129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529万元。
经汇总,2021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641万元,为预算的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05万元,为预算的1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6万元,为预算的107%。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0492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贯彻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各项收入应收尽收。民生改善、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抢险救灾得到有力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支持防汛救灾
一是加强资金调度。我们认真贯彻县委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加强资金调度,强化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各类资金的统筹管理,做好灾后重建项目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全力保障了防汛救灾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启动资金快捷拨付程序,做到随报随拨,紧急调拨768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和救灾物资购置等事项。三是开设捐赠账户。设立了防汛救灾捐赠账户,畅通捐赠渠道,各项捐款顺利到账,财政部门及时调拨、下达。四是实施快捷采购。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提高了防汛救灾物资采购效率。
(二)坚持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征管,积极推动财政增收。为确保收入达到预期目标,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关注入库动态,紧盯收入进度,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严控关口,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财政部门把加强“三保”作为当前财政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将“三保”支出控制在预算盘子内。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逐步建立“三保”长效保障机制,确保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运转有序。三是优化结构,保障改善民生。为558户城市低保户拨付低保金438.5万元;为3061户农村低保户拨付低保金2097.8万元;为328名特困人员拨付救助供养资金377万元;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拨付420.6万元,县本级投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88万元;拨付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280.2万元;加大对教育、卫生投入力度。共拨付教育支出189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40万元,促进了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和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医疗卫生条件。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县级投入衔接资金2668万元,比上年2653万元增加15万元,保持了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落实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相关工作。2021年全县“三农”投入340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补助、农村综合改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同时,财政部门对2021年度整合资金项目实施、乡镇人员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督查,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政策执行、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了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充分发挥了整合资金助推乡村振兴作用。
(三)坚持学法用法,扎实推进依法理财
为切实增强财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理财的综合能力和素养,全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市财政局组织了全市财政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初赛时,财政局获得了西片区第一的好成绩,决赛时获得全市三等奖。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全体财政干部职进一步熟悉了财税法律知识,掀起了学习财政法律法规的热潮,调动了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达到了“以赛促学”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培养了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用法治视角审视问题、用法治逻辑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养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好习惯。
(四)坚持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全面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保证了预算管理业务更为规范、流程更为完备、控制更为严格。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惠企利民。在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的基础上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更加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电子卖场便捷高效优势。2021年,电子卖场成交345笔,总金额774.4万元。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核心,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能,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促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全面开展。2021年,共审查工程项目173个,评审金额63297.44万元,核减金额3817.47万元。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结构优化,财政改革不断突破,重点支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得到较好保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我县缺乏固定性、支柱性税源,新兴财源增长势微力弱,促进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不强;收支平衡矛盾突出、收入增长与支出增长反差强烈;政府债务逐步到期,还本付息偿还压力较大;保障民生改善和乡村振兴任务繁重,需要大量的财力,加之政策性增支因素很多,因此财政支出压力仍然很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2年预算安排原则
2022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预算编制在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防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项目、乡村振兴的实施。同时,积极稳妥化解政府性债务存量,有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债务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二)2022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055万元,比2021年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86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819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12837万元。其资金来源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55万元,中央、省市补助78968万元,上年结转191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8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289万元,教育支出210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1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14万元,农林水支出172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5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7万元,预备费500万元,债务还本204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84万元,其他支出6145万元(主要用于化解隐性债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200万元,上年结余2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46万元,结余766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748万元,上年结余19212万元,预算支出20783万元,结余18177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全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6万元。
三、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落实节支措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把支出关,深入挖掘节支潜力,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让每笔钱都发挥出最大效益。
二是保障改善民生。积极采取统筹整合、盘活存量等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等重点保障领域。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落实人民群众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深化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项目评审,在推进预决算公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到预算管理中,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节约行政成本,强化责任约束,真正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四是防范债务风险。坚持财力与债务匹配原则,适度举债。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控和预防,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债务化解方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守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提振发展信心,克服艰难险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
相关名词解释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国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资源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其支出项目按功能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及其他支出等。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目的性强、专款专用。
4.“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6.转移支付(一般、专项):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文化旅游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教育文化旅游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规定资金使用范围的转移支付,要求专款专用。目前,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
7.财政结转资金:是指结转的财政结余资金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来说,结转资金都是跨年度使用的。
8.财政结余资金: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
10.支出功能科目:是指反映政府管理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科目。分“类、款、项”三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其他支出等。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秘书处 2022年1月 印4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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