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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隰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8-22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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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2年隰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己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隰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隰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了保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按照临汾市委《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通知》临农组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隰县地处晋西吕梁山南麓、临汾市西北边缘,东临汾西,西接永和,南通大宁、蒲县,北接石楼、交口。全县总面积1415.3平方公里,行政区划为7个乡镇,70个行政村、403个自然村,总人口10.7万,其中农业人口8.1万,是全省4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全县梨果面积38万亩,耕地面积424104.94亩,确权到户的家庭承包面积321973.47亩,户均承包地面积3.97亩。粮食总产量达107060吨以上。自2020年实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以来,农业生产托管组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效解决农户种地劳动力短缺、老龄化和农业生产投入品滥投等问题,农业新科技加快推广,节本增效成果显著,农户户均增收200元以上。

二、项目目标

聚焦玉米、高粱、谷子等粮食作物生产托管,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实行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逐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模式,促进我县农业发展现代化,农民稳定持续增收。

三、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2022年在全县安排7个乡镇实施2.17万亩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面积,主要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耕、种、防和玉米种植中的机收、秸秆捆草等多环节进行半托管;重点对玉米种植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

(二)制定标准。

1、旋耕机械作业要求。播前旋耕(整地)采用旋耕机,深度在15-20cm。作业后的土壤表层没有垄起的土堆、土条和明显的凹坑;土块要耙碎,不允许有尺寸大于10厘米以上的土块、泥条;地表干净,无作物残茬、杂草。

2、播种要求。根据土壤墒情、质地和种子大小等情况,播种深度3--5厘米(播种误差不大于1厘米);播行要直,种子左右偏差不大于4厘米,行距一致,不重播、不漏播。

3、防治要求。使用除草剂分为播后封闭除草和苗期喷施除草两种方式。喷施时要严格掌握用药量和喷雾量,不得出现严重药害现象发生,除草效果要达到无大草、无草害。

4、机收要求。玉米收获机作业时籽粒损失率≤2%,果穗损失率≤3%,籽粒破碎率≤1%,留茬高度≤10厘米,玉米茎秆粉碎还田,茎秆切碎长度≤10厘米,抛撒均匀。

(三)优选服务组织。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根据2022年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际情况,特在年初指定了4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任务实施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理事长无违纪违法行为;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财务账目规范、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正常;未被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能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

(四)监督项目实施。确定的项目实施服务组织要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补助环节、标准等。田间作业时要同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明确作业地块、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内容,服务组织留存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县农业农村局将在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耕、种、防和玉米机收、秸秆捆草等多环节半托管;玉米种植全程托管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经综)函〔2022〕59号文件精神,对贫困地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规模上限为5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要组建技术服务督核小组对各环节及实施进度、质量进行不定期督核,及时掌握作业动态,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的服务组织要及时作出调整。   

(五)检查验收。项目验收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核对农户作业项目、作业面积以及农户对作业服务满意情况。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及时出具抽查验收报告。在服务组织作业完成自验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抽查验收合格后,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核算表。

(六)拨付补助资金。采取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验收结束后,农业农村局依照整合资金要求程序到财政局申请拨付。

(七)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要对实施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自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接受省市项目绩效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是试点项目工作实施落实的责任主体,统筹协调农业、财政和乡镇等相关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县财政局负责提出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工作实施和政策宣传,牵头完成督核检查与抽核验收,确保农业生产托管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资金监管。在项目实施中,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附件:隰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隰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为组织实施好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任务,推进托管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化农业发展轨道,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隰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少杰  政府县长

副 组 长:王绪元  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王晓辉  农业农村局长 

          宋元元  财政局局长

          杨  勇  龙泉镇镇长     

          薛燕龙  城南乡乡长    

          杨瑞宏  午城镇镇长     

          王小军  黄土镇镇长     

          张鹏飞  下李乡乡长     

          田  中  阳头升乡乡长   

          李志卓  寨子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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