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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布19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肉制品、糖果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等十四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样品193批次。
不合格样品6批次,分别为:
食用农产品6批次,分别为隰县龙泉镇天意家家惠超市三部销售的油麦菜中阿维菌素、香蕉中吡虫啉超标;隰县龙泉镇康寓超市销售的姜中噻虫胺、噻虫嗪及芹菜中噻虫胺超标;隰县龙泉镇天意家家惠连锁超市二部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隰县龙泉镇都客润北街商店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北晨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21批次,具体为:
一、食用农产品
1.蔬菜类82批次,包括辣椒、茄子、姜、芹菜、甜椒、豆芽、番茄、黄瓜、油麦菜、普通白菜、山药、胡萝卜、豇豆、结球甘蓝、莲藕、菠菜、鲜食用菌,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涉及氧乐果、甲胺磷、甲拌磷、镉(以Cd计)、噻虫胺、敌敌畏、毒死蜱、啶虫脒、铅(以Pb计)、水胺硫磷、氟虫腈、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乙酰甲胺磷、吡虫啉、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汞(以Hg计)、腐霉利、阿维菌素、涕灭威、总砷(以As计)、甲基异柳磷、灭线磷、百菌清、倍硫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三唑磷等32项指标。
2.水果类47批次,包括梨、苹果、柑、橘、火龙果、葡萄、猕猴桃、橙、芒果、桃、香蕉、油桃、甜瓜类、柠檬、枣等14种类,检验项目涉及氧乐果、苯醚甲环唑、敌敌畏、毒死蜱、水胺硫磷、甲胺磷、克百威、多菌灵、丙溴磷、氟虫腈、啶虫脒、甲拌磷、噻虫胺、氯吡脲、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唑醚菌酯、杀扑磷、吡虫啉、腈苯唑、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噻虫嗪、烯酰吗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等26项指标。
3.豆类5批次,包括黑豆、绿豆、黄豆,检验项目涉及吡虫啉、铬(以Cr计)、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2,4-滴和2,4-滴钠盐等5项指标。
4.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包括鸡胸肉、鸡腿,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甲硝唑、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5项指标。
二、糕点
糕点14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8项指标。
三、调味品
调味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酸(以乙酸计)、铅(以Pb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呈味核苷酸二钠、大肠菌群、谷氨酸钠、菌落总数等13项指标。
四、方便食品
方便食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水分、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5项指标。
五、饼干
饼干5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项指标。
六、肉制品
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等5项指标。
七、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柠檬黄、铅(以Pb计)、日落黄、糖精钠(以糖精计)、苋菜红、胭脂红等5项指标。
八、饮料
饮料2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亮蓝、柠檬黄、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胭脂红等9项指标。
九、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等5项指标。
十、酒类
酒类2批次,检验项目为甲醇、酒精度、铅(以Pb计)、氰化物(以HCN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5项指标。
十一、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项指标。
十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霉菌、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等5项指标。
十三、豆制品
豆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项指标。
十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等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不合格的项目一定要备注,检验机构专业解释)
1.阿维菌素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蔬菜中阿维菌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3、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噻虫嗪
噻虫嗪为烟碱类杀虫剂,一般为白色结晶粉末。噻虫嗪杀虫原理为: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传导,造成昆虫出现麻痹而死亡。其作用跟啶虫脒、吡虫啉等相似,不仅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活性,而且具有更高的活性、更好的安全性、更广的杀虫谱及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等特点。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附件:
1、项目表.xlsx
3、合格公示.xls
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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