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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经营与使用专项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检查重点,确定工作目标
我局党组对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高度重视,针对此项工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分析研判,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各基层所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和具体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职责。
二、完善协作机制,实行股所联动,展开重点排查
建立股所联动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由药械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从涉疫药品、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院周边、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所在地的药店和诊所入手,重点排查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投诉举报多、不合格药品多和网络销售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以及药品购进渠道、网络销售行为、处方药销售等重点环节。
三、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药安全
本着“排查问题和纠错同步、消除隐患和整改并行”的原则,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抓手,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县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和个体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和全面整治。
首先重点检查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质量安全管控情况,督促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持续依法合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重点检查了处方药、中药饮片、冷链药品是否合规经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是否建立药品保管制度和票据、凭证、数据保存情况;是否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以及处方药销售不合规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对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县城内的卫生所诊所等医疗机构购进、储存及使用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摸排检查。重点排查非法渠道采购药品、未按照要求储存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药品信息不可追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疫苗进行了重点检查,从储存配送涉及的仓库、车辆、温度监测监控设备等关键设施设备到验收、暂存、出入库等关键环节以及疫苗电子追溯全过程落实情况和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
四是与网监股联合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将全县仅有的5家网络销售药品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定期监督管控,引导其诚信守法、合规经营。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排查药品经营企业个体户36家,检查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所)等药品使用单位18家。发现问题企业和诊所家,责令整改家,立案查处家,罚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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