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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教函〔2023〕58号
隰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职业中学:
根据临汾市教育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23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教师函﹝2023﹞31号)文件精神,现将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审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二、 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严格按照(晋教师函﹝2023﹞53号)、(晋人社厅函﹝2018﹞1140号)和(晋教审批函﹝2023﹞14号)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推荐。
如有符合评审职称条件的教师,材料要求按照临教师函﹝2023﹞31号文件执行。
三、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
(一)第一次公示
学校根据方案组织教师个人申报,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公示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
需报材料:
1.公示、公示影印件、公示报告
2.《2023年度临汾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花名表》
3.《2023年度隰县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基本情况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人事股邮箱、校长签字的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23年8月18日交教科局人事股。
(二)第二次公示
根据方案学校评议组从教师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绩能力等方面对参评教师进行有效评价,并在校内进行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
需报材料:
1.公示、公示影印件、公示报告(电子版发人事股邮箱、校长签字的纸质版一式二份);
2.《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
要求:《评审表》的封面、第1、2页一律用电脑打印,手写无效;《评审表》需用无线胶装法装订,胶装成A4标准文本;每人交近期免冠红底近期小1寸、小2寸照片各2张;教师按照目录整理好的材料.
以上材料于2023年8月28日交教科局人事股。
(三)第三次公示
教科局将材料报人社局审查后在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
四、工作要求
1.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要求和程序,职称评审所有材料须同时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纸质版一份和教科局两份。
2.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向县人社局、市人社局、教育局报送个人评审材料,应严格按照安排的时间报各种评审材料。
附件:
1. 临汾市教育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23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隰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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