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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教函〔2023〕59号
隰县教科局
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
根据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小学评审范围:根据2023年隰县人社局岗位设置核准的高级岗位职数内进行评审或聘任后在剩余职数内进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二、严格申报条件:申报条件执行(晋教师函﹝2023﹞24号)和(晋教审批函﹝2023﹞18号)或2021年度评审条件和(晋教审批函﹝2023﹞18号)均可,严格按要求和条件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选。
有符合评审正高级教师职称条件的教师的学校制定本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案,方案中需特别说明本校的申报推荐程序。
没有符合评审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学校无需制定评审方案。
三、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
(一)第一次公示
学校根据方案,严格申报推荐程序,逐级审核上报。并在学校进行评审条件程序公示。(公示日: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
需报材料:
1.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案
2.公示、公示影印件、公示报告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邮箱、校长签字的纸质版于2023年8月24日交教科局人事股。
(二)第二次公示
组织教师个人申报,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考评、考察。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并在校内进行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公示日: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
需报材料:
1.《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
2.《2023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基本情况表》
3.公示、公示影印件、公示报告(电子版发邮箱、校长签字的纸质版)
4.教师按照目录整理好的材料
以上材料于2023年8月31日交教科局人事股。
(三)第三次公示
教科局将材料报人社局审查后在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日: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需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四、工作要求
1.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要求和程序,职称评审所有材料须同时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纸质版一份和教科局人事股两份。
2.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向县人社局、市人社局、教育局报送个人评审材料,应严格按照安排的时间报各种评审材料。
3.工作邮箱xxjkjrsg7321610@163.com
附件:
1.临汾市教育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隰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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