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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教发【2023】31号
隰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方 案
为确保我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23〕14号)、《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网上报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常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就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3.坚持阳光招生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4.坚持“一生一校原则”。2023年凡具有本县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论选择公办还是民办,只能选择一所。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我县学籍小学毕业生、本县户籍申请回隰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轨制设置
序号 | 学校 | 轨制 | |
初中 | 小学 | ||
1 | 实验中学 | 7 | |
2 | 第三中学 | 7 | |
3 | 第四中学 | 7 | |
4 | 士成中学 | 24人 | |
5 | 第一小学 | 6 | |
6 | 第二小学 | 6 | |
7 | 第三小学 | 4 | |
8 | 第四小学 | 4 | |
9 | 龙泉小学 | 4 | |
10 | 黄土中心校 | 2 | |
其余乡镇学校各按1轨设置。 |
四、招生办法
(一)服务区划分
1.小学片区
第一小学服务区:北起北门小区(含北门小区)、巾单厂巷以南,南至旗杆巷、种子公司(含种子公司),西至西大街以北、新建路以东、小西天桥以北及瓦窑坡村,东至前后仓。
第二小学服务区:凤凰苑(含凤凰苑、西坡底村),鼓楼西街、西延街、旗杆巷以南,教育路和南关巷、加油站以北区域。
第三小学服务区:北门外新建路以东、巾单厂巷以北,北门小区(不含北门小区)以北至紫川苑附近区域。
第四小学服务区:教育路、南关巷以南,林业局巷以北,建国货运巷以北区域。
龙泉小学服务区:林业局巷以南、苇子坪、接官坪及县城以南区域。
2.初中片区
实验中学片区:北门口红绿灯以北,西至小西天以北(含瓦窑坡村),北城墙以北(含北门外),东延至堆景路以北。
第四中学片区:大风车、一幼巷以南(东直延至山底,丁字路口北为三中,南为四中),南关巷及加油站南巷以南。
第三中学片区:北门口红绿灯以南,西至旅游街以南(含西坡底村),北城墙以南,东延至堆景路以南;大风车、一幼巷以北(东直延至山底,丁字路口北为三中,南为四中)连接至南大街以西,南关巷及加油站巷以北。
士成中学片区:全县范围。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生;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第二批次:各类统筹生
A类统筹生: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政策性拆迁户可按原房产报名(户籍与房产证明不一致者,以实际房产证明为准)。
B类统筹生:非学校服务区内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没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但实际租住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6个月以上。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营业执照。
以下情况根据学位空缺情况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安置到相对就近学校:
1.实际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租赁户;
2.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者提供证件不规范、不齐全者;
3.报民办学校摇号未中者;
4.乡镇户口,在城区无住房、无租房者;
5.因特殊原因(需持相关证明)未按时网报者。
(三)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隰县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至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2.残疾儿童入学
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要求,“一人一案”做好安置: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不具备条件的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者送教上门。
3.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
学校要提前掌握本校片区内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的信息,积极入小区、入户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家长明确子女所属片区,并按时送其子女入学。
4.其他特殊群体
各学校要重点关注片区内低收入家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类型学生,结合实际做好家访及入学安置工作;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五、时间安排
(一) 网上统一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00:00—17日18:00。
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入学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没有任何关系,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8月17日18:00后,系统关闭,无法再进行信息修改。
(二)网上统一资格审核时间
8月18日—24日,根据家长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
(三)网上统一录取时间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月25日,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经审核组确认无异议的学生进行录取工作。
8月27日—28日,以县为单位,审核各中小学校录取情况。
8月29日—31日,各学校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月25日,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于当日公布派位结果。
8月26日—27日,由民办学校按照摇号录取名单,通知摇号中签学生到校报到。
3.8月26日,对需要统筹安排的学生摇号安置。
六、网上统一报名入口
(一)电脑端
临汾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二)手机端
关注“临汾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小学招生入学”,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七、网上报名上传资料
(一)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营业执照等住房证明材料;
3.《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报名提供)。
(二)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
1.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外来人员在本县居住的《居住证》(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
3.外来人员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等;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报名提供)。
(三)其他
1.事实购买商品房房但无正式房产证明,需提交购房协议、付款凭证或银行贷款证明材料、社区证明、缴纳水电费凭证(与户主姓名一致)。
2.事实购买个人房屋但尚未履行过户手续,需提交房产证原件、经过公证的正式交易手续、交易付款凭证或收据、社区证明、半年以上缴纳水电费凭证(与户主姓名一致)。
3.返迁户需提交拆迁协议、社区证明。
4.自建房需提交正式的土地证或户籍证明,社区证明、半年以上缴纳水电费凭证(与户主姓名一致)。
5.租房户需提交房东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房东户籍证明、租房协议、房租收据、社区证明、半年以上缴纳水电费凭证。
所有提供材料必须原件拍照(清晰、完整、规范、端正,关键数据无遗漏)按照规定格式上传,且保证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
八、工作要求
(一)履行好招生主体责任。县教育科技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普教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普教股股长和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普教股。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把学校划分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携带材料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把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各学校务必于8月11日前将负责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报普教股。
(二)实行均衡编班。各校要按招生程序安排时间完成新生均衡编班工作,严禁举办“快慢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他变相的重点班,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同年级学生人数均衡编班(班额相差不能大于3人),均衡配置教师等教育教学资源。
(三)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15天之内为其注册学籍,严格禁止学校空挂学生学籍套取公用经费的行为。新生录取手续在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学籍严格按规定管理,不允许随意招收插班生。在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由接收学校申请,经县教科局批准后方可接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失学儿童台账和月报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提高服务质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风险评估,关注舆情,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所有工作人员要熟悉教育法规政策,明确职责,严守纪律。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设置专门线下咨询服务平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热情地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加大“择校生”治理力度。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中考招生改革力度,国家、省出台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市教育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初一新入学的“择校生”不得享受“临汾市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指标生”资格,学校要向家长广泛宣传政策,引导家长理性择校。
(七)严格招生纪律。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隰县教科局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2.隰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联系人一览表
3.社区证明模版
隰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8月10日
隰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任志明(教科局局长)
副组长:许 峰(教科局副局长)
李 晔(教科局副局长)
侯文辉(教科局党工委书记)
乔福军(教科局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牛晓丽及各义务段学校校长
隰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联系人一览表
序号 | 学 校 | 联系人 | 电 话 |
1 | 第一小学 | 张晋平 | 18735750889 |
2 | 第二小学 | 牛军义 | 13453757432 |
3 | 第三小学 | 张水峰 | 15835725299 |
4 | 第四小学 | 马慧兴 | 15103476746 |
5 | 龙泉小学 | 秦艳艳 | 13934677470 |
6 | 黄土中心校 | 苏晓龙 | 13453698506 |
7 | 寨子小学 | 李阳 | 13467167299 |
8 | 午城小学 | 吴丛 | 18536020622 |
9 | 罗镇堡小学 | 李小龙 | 18434857588 |
10 | 城南中心校 | 王玲玲 | 13734093790 |
11 | 下李小学 | 许书桥 | 13734071681 |
12 | 均庄小学 | 贺双鹏 | 18636746206 |
13 | 特殊教育学校 | 蒙宵东 | 15835724045 |
14 | 实验中学 | 雷煜华 | 18234754986 |
15 | 第三中学 | 王中华 | 18636700756 |
16 | 第四中学 | 董富 | 15934597684 |
17 | 士成中学 | 呼小勇 | 15035741541 |
租房证明
兹证明 ,系隰县 乡 村村民,身份证号: ,现租住我社区居民 住房,身份证号: ,房产证编号: ,详细地址: 。
特此证明
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购房证明
兹证明 ,系隰县 乡 村村民,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购买我社区居民 住房,身份证号: ,详细地址: 。
特此证明
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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