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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信访局

2022-07-12 来源: 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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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做好群众来县信访事项的登记、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及时向来访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心理咨询等服务,妥善处理本级信访接待待场所突发事件,规范来访群众信访秩序。

(二)负责做好本级平台网投、来信及局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送、交办、督办的群众网投、来信、来访、领导信箱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接访劝返工作;做好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敏感节点”期间信访稳定工作。

(四)负责与上下级信访组织的工作、业务联系对接,指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

(五)负责各类信访案件的梳理、分解,确定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跟踪、督查和落实整个信访事项办理过程。

(六)及时反馈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事项;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访工作的调研、反馈,信访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七)负责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组织、协调、记录等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网投等信访信息台账,及时分类归档,做好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

(八)负责掌握群众走访情况,及时向局机关提供越级访、非接待场所等方面上访情况,协助局机关做好各类人员信访方面的政审工作。

(九)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事项,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风险隐患防控预警,做好重大信访信息的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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