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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水利局

2022-07-12 来源: 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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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局工作职责:

(一)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夯实基础,落实工作责任制,完成年内工作目标任务。

(二)拟定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县区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用水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五)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及水库的水量、水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河道排污口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七)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

(八)组织、编制、审查全县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本县水利行业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九)组织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监护;水库、淤地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境内重点流域、河道、泉域、河岸滩涂和盐碱地的治理开发;办理县际河流的有关事务。  

(十)负责并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供水工作。

(十一)负责并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监督。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抓好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三)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完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相关工作,落实全县境内水库、淤地坝等水利设施的防洪工作,对主要河道和主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四)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宣传工作。

(十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坚决维护全局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十六)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办公地址:隰县东大街前仓4号

三、办公时间:

冬季工作日 8:00-12:00 14:30-18:00  

夏季工作日 8:00-12:00 15:00-18:30

四、单位联系方式:0357-7321430

五、单位负责人姓名: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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