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隰县林业局

2022-07-12 来源: 隰县人民政府
【字体:

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林业经营体制改革,起草地方性林业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负责林业基地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制订造林育苗和森林经营方面的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对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自然景观、景点实行宏观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交易等林政管理工作。

(四)对包括木材生产、森林旅游、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协调重点用材的计划安排;指导全县森林工业的生产、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或审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林业产业;负责全县林业财务审计和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使用,并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主管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县、市、省级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报批;制定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和树、鸟、花的名称,报批后发布;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七)组织制订全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指导、管理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以及林业科技普及推广工作。

(八)会同人事劳动部门指导、协调林业行业的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宣传、政治思想工作和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

(九)协同农业、水利、计划等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生态建设等项目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隰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5005301号  网站标识码:141031000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751号